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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規定
機車月票販售說明如下
全市路邊機車月票販售說明
修訂日期:111年5月16日
一、購買全市線上路邊機車月票(以下簡稱全市機車月票),請先上網登錄收費方式每車每月售價400元,如使用智慧支付繳費請先加入會員每車每月售價300元。
二、全市機車月票以當月計價,限當月使用不退差額,逾期無效(例:10號購買只能使用到30號,1~10號不予退費或折價);另配合系統轉換,付款成功後隔日生效,如付款失敗請於5日內自行前往指定場組繳費,當月20號下午3時至次月15號開放購買下個月路邊機車月票,其餘時間不開放購買,月底前完成購買,隔月1號生效;如非月底前完成購買,則今日購買,隔日生效。
三、可購買全市路邊機車月票各行政區停車場如下:
北投區:大豐公園地下停車場
士林區:福林公園地下停車場
內湖區:洲子立體停車場
南港區: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
文山區:興隆公園地下停車場
信義區:松山車站地下停車場
松山區:松山國小地下停車場
中山區:永盛公園地下停車場
萬華區:萬華國中地下停車場
大安區: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
大同區:啟聰學校地下停車場
中正區:青年公園高爾夫球場地下停車場
四、全市機車月票無退費機制,如因車輛遺失或其他不可歸責月票使用者之事由致須辦理退費者,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本處申請退費。符合上開退費條件者,應於事由發生之次日起30日內申請,逾期不予退費。退費金額以事由發生之次日起核算當月未使用月票之天數退還之。
五、對於使用全市機車月票者,本市路邊停車場不負保留車位之義務,請自行考量後購買。
六、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之。
全市路邊身心障礙者機車月票販售說明
修訂日期:111年5月16日
一、購買全市路邊身心障礙者機車月票(以下簡稱路邊身障機車月票),請先上網登錄,收費方式為每車每月售價200元。
二、路邊身障機車月票購買資格:合法持有身心障礙手冊(或證明)之身心障礙者。
三、購買路邊身障機車月票,須備齊下列證件至本處指定公有停車場辦理:
1. 身心障礙者騎乘本人機車:親持身心障礙手冊(或證明)及行車執照(2 證姓名須為同 1 人)正本。
2. 身心障礙者由陪伴人載送: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之身心障礙者,可由其稱謂欄有身心障礙者之稱謂親屬,備齊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(或證明)、行車執照與註明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或身分證),載送身心障礙者至停車場購買優惠月票。
四、可購買路邊身障機車月票各行政區停車場如下:
北投區:大豐公園地下停車場
士林區:福林公園地下停車場
內湖區:洲子立體停車場
南港區: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
文山區:興隆公園地下停車場
信義區:松山車站地下停車場
松山區:松山國小地下停車場
中山區:永盛公園地下停車場
萬華區:萬華國中地下停車場
大安區: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
大同區:啟聰學校地下停車場
中正區:青年公園高爾夫球場地下停車場
五、路邊身障機車月票無退費機制,如因車輛遺失或其他不可歸責月票使用者之事由致須辦理退費者,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本處申請退費。符合上開退費條件者,應於事由發生之次日起30日內申請,逾期不予退費。退費金額以事由發生之次日起核算當月未使用月票之天數退還之。
六、路邊身障機車月票以當月計價,限當月使用不退差額,逾期無效(例:10號購買只能使用到30號,1~10號不予退費或折價);另配合系統轉換,完成繳費後隔日生效,請自行前往本處指定公有停車場繳費,當月20號下午3時至次月15號開放購買下個月路邊機車月票,其餘時間不開放購買,月底前完成購買,隔月1號生效;如非月底前完成購買,則今日購買,隔日生效。
七、對於使用路邊身障機車月票,本市路邊停車場不負保留車位之義務,請自行考量後購買。
八、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之。